
一、文件出臺背景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為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已經出臺的支持政策,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注〔2020〕38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0〕6號)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文件要求,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和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等七部門出臺多項措施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支持個體工商戶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復工復產。
二、瞄準四大痛點紓困解難
一是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增加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以及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合理延長貸款期限按照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二是減免社保費用。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社保的,可以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減免政策。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手續,不影響參保人員權益。
三是減免相關稅費,包括減免個體工商戶稅費和減免個體工商戶出租方稅費。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在疫情防控期間,免征各地經營蔬菜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根據疫情損失情況進行合理測算后,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額減免2020年度應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四是減免個體工商戶房租和農貿市場經營戶攤位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房租。按標準按月向市場開辦者撥付租金補貼,疫情期間,市場開辦者不得向經營戶收取攤位租金。
三、采取三項措施幫扶保障
一是降低檢驗檢測費用。疫情期間,省市場監管局所屬的各檢驗檢測機構減免檢驗檢測費用,包括對個體工商戶疫情防控使用的紅外體溫測量儀和經營中使用的計量器具免收檢定校準費用;對個體工商戶送檢的纖維產品免收檢驗檢測和加急費用,并免費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對個體工商戶使用的,由湖北省內企業生產銷售的特種設備,在本年度內提出檢驗的,一律免收檢驗費用;對個體工商戶提出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減免50%檢驗檢測費用。
二是幫扶質押融資。支持個體工商戶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對有融資需求的,主動服務、全程指導,幫助對接落實金融、擔保、保險等部門。
三是保障個體工商戶水電氣使用。商貿流通、餐飲食品、旅游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相關部門出臺的階段性降低用水、用電、用氣成本的政策執行。
四、優化準入助力復工復產
一是強化登記許可支持。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全程在線辦理許可審批,通過“湖北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智慧辦”平臺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線下辦理許可審批,提供分時預約、快捷辦理、自助打印、免費快遞送達、幫辦代辦等服務。對各類證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能及時辦理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個月內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到期換證或辦理變更事項的,可先行網上申報,分類實行告知承諾、后置審核、一般程序許可方式網上辦理、延期辦理。
二是酌情對個體經營者豁免登記。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特別是在疫情期間從事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業個體經營者,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場所、延長時間,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三是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延長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至 2020 年底。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個體工商戶,暫不標記經營異常狀態。疫情期間,對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處罰,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告誡等方式予以規范處置。
四是發揮小個?;鶎狱h組織、個體勞動者協會作用,推動個體工商戶有序復工復產。
五、文件適用范圍
(一)區域范圍:湖北省境內。
(二)主體范圍: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執行。
(三)時間范圍:疫情期間。參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0〕6號)文件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