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該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水果制品、冷鏈食品等11類食品87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862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具體不合格情況為,標稱大城縣不老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北京供銷益家連鎖便利店有限公司第九分店經營的紅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北京順發致盛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武昌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北京市品農果蔬經營中心二號店經營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標稱北京南河北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哈密瓜,大腸桿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相關規定。
北京燕鑫華冠商貿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購物廣場經營的油菜,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北京延愛灃晴水產有限公司經營的皮皮蝦,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北京正泰鑫龍商貿中心經營的鵪鶉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北京友晨蔬菜批發攤經營的生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標稱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生產,北京建發弘超調料配送中心經營的優級綿白糖,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相關規定。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埠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記者熊源、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