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日電(記者羅沙 余曉潔)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顯示,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預付卡消費領域問題突出。
報告指出,據統計,2014年國內多用途和單用途預付卡銷售規模為9068.8億元,有關部門估算,一半以上的份額已經人民銀行批準或商務部備案,但仍有大量發卡行為未納入監管。據上海市工商局估計,全市發卡主體近10萬家,而在上海市商務委備案的企業只有351家。
報告說,預付卡消費是由消費者一次性支付費用,經營者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消費模式,存在一定風險。一是發行預付卡的企業量大面廣,涉及資金較大,個別商家利用其變相融資、集資甚至詐騙;二是約定不明導致服務縮水。上海市12315平臺2014年預付卡消費投訴占到了全年投訴量的一半,主要集中在美容美發、健身、教育培訓等行業。浙江去年以來的預付卡消費糾紛已達6000多件,多數難以處理。地方還反映,一些商家“關門跑路”,導致爆發群體性事件。
報告同時顯示,服務領域投訴增長較快。2014年全國工商部門受理的服務領域投訴已經占到了總量的40%,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如文化娛樂服務、中介服務投訴的增幅分別為58%和51%。一些地方反映,當地消費投訴的商品和服務占比,已經從10年前的7∶3變為現在的3∶7,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訓、家庭裝修、汽車維修、餐飲旅游等方面。虛假廣告、明碼標價、格式合同、價格欺詐等導致的消費投訴時有發生。
“消保法雖然明確將金融服務納入調整范圍,但相關法律中缺少金融消費者權利和義務的銜接性規定,對是否屬于欺詐、是否適用懲罰性賠償存在爭議。”報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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