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南都記者獲悉,財政部進行了部分處室調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財政部稅政司的所得稅處分拆為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所得稅處。
對此,多位財稅專家向南都記者表示,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意味著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提速,未來改革方向是綜合稅制。
所得稅處一分為二
南都記者從數位接近財政部人士處證實,近日財政部將稅政司所得稅處進行拆分,分別設立企業所得稅處和個人所得稅處。
目前還不清楚兩個處室的具體分工。此前所得稅處負責擬定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方案;負責提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立法計劃,擬定或審核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提出所得稅應稅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所得稅稅政與財務、會計業務之間的關系;研究擬定行業、產業、區域等所得稅政策;研究擬定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的涉稅政策及實施辦法等。
根據財政部數據,今年1~9月,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達7903億元,同比增長17%,占全國稅收收入比重約為7 .8%。前9個月,企業所得稅收入為24162億元,同比增長8.3%,占全國稅收收入比重約為24%。
南都記者注意到,個稅改革極受關注。此前,國務院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個稅改革有望提速
“其實上面一直對個人所得稅改革非常重視,也想提速。”浙江稅務局有關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雖然基本確定了向綜合稅制的改革方向,但究竟計生費用的扣除范圍和標準怎樣確定?能否包含養老、房貸、教育等支出項目以及如何確定金額?按家庭還是按單身個人征收……這一切都導致個人所得稅改革困難重重。前述人士認為,成立專門的個人所得稅處有利于改革提速。
“長期以來,中國的稅收體系都是以流轉稅為主,直接稅為輔,而在國際上通行的模式是以直接稅為主。”上海財經大學公共財政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小川認為,《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直接稅的主要來源。此次財政部分設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所得稅處,不僅意味著個稅改革提速,也是推進直接稅改革的重要舉措,接下來直接稅會擴大規模,以起到主導作用。
據財稅專家徐戰成介紹,根據現行《立法法》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國務院和稅務部門無權作出調整個稅決定。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顯示,內含環境保護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房地產稅法、船舶噸稅法和煙葉稅法共五項與稅收相關的立法工作,但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暫未列入其中。而在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5年內的立法規劃里,也沒有這一項。
對此劉小川表示,個人所得稅法律的修訂準備工作數年前就已經開始,而修訂不是重新立法,只需要財政部拿出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就可以進行修訂。因此,雖然個稅改革不在全國人大立法工作計劃,但預計推進速度很快。
專家說法
3500元個稅起征點有望提高
“目前個稅制度的改革方向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前述浙江稅務局有關人士認為,綜合稅制更科學,更能體現量能課稅原則,但短期內實施還不現實,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可能性更大。
此前,網傳年收入12萬元為高收入標準,將進行加稅。該人士認為,12萬元只是國務院行政法規規定的個人稅務自主申報標準。而這本身只是一種征管方式,對稅負不產生影響,所以短期內調整的必要性不是很大。只有將來修改行政法規,才有可能提高12萬元的標準。
“個稅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提低限高。”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云旗認為,目前個稅制度的改革方向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與家庭、單位相結合,根據每個人的個人情況有針對性地征收個稅,盡可能平衡各個行業、各個地區納稅人的收入和花銷。
而對于綜合所得,未來將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這也是新一輪個稅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的關鍵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