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懲治犯罪,維護公正——盤點2016最高檢加強偵查監督報告五大亮點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丁小溪 陳菲)“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平安中國建設,深入分析社會治安狀況,依法懲治犯罪、維護社會秩序。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248058人,不批準逮捕819098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5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情況時這樣說。
這份報告詳細闡述了檢察機關近四年來的工作重點,具有五大亮點。
嚴把事實關 防止冤假錯案
“堅決防范冤假錯案。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原則,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防止‘起點錯、跟著錯、錯到底’。”曹建明表示,最高檢深刻總結冤錯案件教訓,強調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既審查有罪和罪重證據,又審查無罪和罪輕證據。不能排除非法取證嫌疑的,不作為逮捕依據。
2013年以來,對偵查機關提請逮捕的,查明不構成犯罪不批準逮捕53318人。河北省保定市和順平縣兩級檢察院審查“王玉雷故意殺人案”時,在犯罪嫌疑人已經承認故意殺人的情況下,針對多處疑點,堅決排除非法證據,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并引導公安機關調整偵查方向,最終將真兇繩之以法。
遏制職務犯罪 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
檢察機關不斷強化對職務犯罪偵查活動的監督,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2013年以來,共決定逮捕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嫌疑人67188人,決定不逮捕7077人。偵查監督、公訴部門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妨礙律師會見、違法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等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070件次。
據介紹,檢察機關嚴把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關,職務犯罪嫌疑人不捕率由2012年的6.9%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9.2%,并實施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規定。
從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出發
近年來,檢察機關密切關注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情況,突出打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犯罪,大力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辦理了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等重大案件。堅決懲治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
同時,最高檢連續四年與公安部、衛生計生委等共同發布懲處涉醫犯罪、維護醫療秩序有關意見,持續開展專項行動。檢察機關依法從快批準逮捕湖南邵東楊海壘、河北衡水李剛、山東萊蕪陳建利等暴力傷醫案。
嚴打危害環境等民生犯罪
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行為也是檢察機關的重點打擊對象。數據顯示,檢察機關目前已批準逮捕污染環境、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等犯罪嫌疑人53561人。從2014年起,連續三年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兩個專項立案監督。
騰格里沙漠污染環境案、上海垃圾非法傾倒案發生后,最高檢與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掛牌督辦,內蒙古、甘肅、寧夏和江蘇檢察機關及時介入案件調查,依法嚴懲污染環境犯罪。今年3月,在山東濟南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案被曝光后,最高檢立即掛牌督辦,山東、福建等地檢察機關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工作銜接,第一時間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截至目前,已批準逮捕324人,立案偵查相關職務犯罪100人。
懲治電信詐騙 越境追捕逃犯
近年來,電信詐騙案層出不窮,犯罪分子動用各種技術手段行騙,造成巨大財產損失。鑒于此,檢察機關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不斷加大懲治電信詐騙犯罪力度。
2015年11月部署開展打擊治理專項行動至今年9月,共批準逮捕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3247人。此外,最高檢與最高法共同研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法律適用問題,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山東徐玉玉被詐騙案”等重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共同督導重點整治地區和突出地區打擊治理工作,派員與公安部工作組共同赴境外開展執法合作。北京、廣東檢察機關及時批準逮捕張智維等116人、侯德敏等108人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