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鄒偉、賈雪純)對服務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手續不全的一次性明確告知群眾;對群眾辦理事項限時辦結,并提供進度查詢;大力推進信息共享,讓群眾少跑腿……公安部近日出臺《關于加強公安機關窗口單位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提升窗口單位管理服務水平的多項舉措。
這是記者26日從公安部獲悉的。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報警服務臺、接待室、信訪辦、辦證大廳和派出所、交警隊、車管所等直接面向社會、接待服務群眾的窗口單位,要統一外觀標志標識,合理劃分功能區域,完善基本服務設施,保持環境整潔有序。晝夜為群眾提供服務的窗口單位,應當設置明顯的指示燈箱或警示紅燈。設立警民聯系箱、意見簿,盡可能安裝服務評價器、錄音錄像電子監控設備等,方便群眾評價和監督。
公安部強調,窗口單位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接負責制、警務公開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在接待群眾報警、求助、咨詢和辦證、辦事等工作中的首接責任,依法公開工作職責、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等,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嚴肅追究違法違規人員和部門領導責任。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提示單,明確告知、指導群眾完備所有手續;對群眾仍有疑問或手續不全的,應當予以一次性明確告知;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并向群眾提供辦理進度查詢渠道。
公安部要求,建立健全預約辦理和上門服務制度、彈性工作制。盡可能開通微信、微博等載體,方便群眾提出預約申請;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到窗口單位辦理的,且根據法律規定必須由本人辦理的群眾,盡最大可能提供上門服務;除24小時服務窗口外,其他窗口單位應當視當日辦證、辦事群眾多寡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時間。
公安部表示,將深化窗口單位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整合內外資源,推進信息互聯共享,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搭建網上服務平臺,大力推行網上受理、審批和辦公。建立網上監督系統,逐步設立“現場評警系統”,在互聯網開通“在線評警系統”,在公安網上加快建設“網上督察系統”,自覺接受內部監督和群眾及社會各界的外部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