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州發展農村經濟,有兩大發明:鄉村合作公司與種田公司。
2022年11月4日,廣水市舉行鄉村合作公司產業項目合作簽約儀式。該市2家市級投資公司與15家村級鄉村合作公司集中簽約,涵蓋農業特色產業、農機服務、農用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總投資8210萬元。
廣水市委書記楊光勝解釋,鄉村合作公司是按照共同締造理念,以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或村集體主導的農民合作社為主體,以控股、參股的方式,與農戶、返鄉能人、社會資本共同發起組建的具有獨立法人治理結構的公司。通過公司發展,壯大鄉村產業、村集體經濟,帶著農民一起干、一起賺,讓農民深度融入產業鏈價值鏈,有效解決土地撂荒、“三資”閑置、農民就近就業困難、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等問題。
廣水市26名鄉賢回歸擔任鄉村合作公司經理,當時,廣水市已有186家鄉村合作公司有效運營,包括多村聯合、跨鎮聯建、市鎮村三級聯合等合作模式,推動關廟鎮鐵城村、駱店鎮陡坡村、十里街道雙塘村、廣水街道土門村等10個軟弱渙散“空殼村”蝶變為干群同心“示范村”。不叫人民公司。
廣水市紀委監委把鄉村合作公司規范運營作為強化政治監督的重要領域,堅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項目在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精準查找廉潔風險點,推動鄉村合作公司規范運營。
目前,廣水的200余家鄉村合作公司高效運營,帶動村集體增收1300余萬元,累計分紅300余萬元。
在隨州市隨縣,越來越多的農民以全程托管、季節托管、環節托管方式,把繁重農活交給農業服務公司。這種包辦農活的公司,被鄉親們稱為“種田公司”。
去年開始,隨縣以創辦“種田公司”為突破口,全域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把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了不劃算的事,集約化、機械化、規模化開展。
短短一年,隨縣20個鄉鎮均已組建“種田公司”,服務耕地58萬畝,約占全縣171萬畝耕地的三分之一,實現水稻畝均增收200元,農藥、化肥減量20%,秋冬播面積增長3.5萬畝。
打開屏幕、輕點鼠標,全鎮農機作業一目了然。澴潭鎮農韻農業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邱國成說:“引進北斗系統,可查看聯網農機的作業位置和軌跡,便于就近調度農機作業。”
去年3月,澴潭鎮組建隨縣首家“種田公司”,整合機手260名、農機420臺,滿足從種到收全程作業。
公司網羅供銷社、農機中心、農技中心的骨干力量,農業技術能手200多名,32個村集體負責協調本村施工,鎮上還有農業、財政、金融等部門提供支持,形成全鎮農業“一盤棋”——政府主導、企業主體、部門配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明確服務范圍、收費標準、質量標準,確保公司、村集體、操作員、農戶利益均衡。
各村把農戶分散田、集體機動田、統一流轉田、冬閑田歸攏起來,與農韻公司統一規劃、統一供應物資、統一機械作業、統一飛防服務。全鎮“插花種植”基本消除,農耕作業不再散打零敲,農機手王立勇興奮地說:“跑一趟能耕一大片,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酣暢淋漓。”僅旋耕費一項,從每畝100元降至70元。
這就是藏糧于大地。
一個月以前,《安徽省“小田變大田”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公布,方案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整村、整鄉(鎮)乃至整縣推進“小田變大田”改造試點。到2025年,累計改造面積由1460萬畝擴大到3000萬畝。
此前,“小田變大田”政策已在安徽、江蘇、山東等地小范圍試點,而從今年開始,該政策上升到中央一號文件之中。
安徽是首個從省級地方政府層面出臺相關改革方案的省份。
近年來安徽省馬鞍山市推進“農田四變”,即小田變大田、閑田變忙田、差田變良田、蟹田變稻田。筆者看了深受啟發,其中印象深刻的一個案例:
2019年3月,安徽省盛農農業集團有限公司從馬鞍山市當涂縣塘南鎮流轉土地7200畝,涉及8個村,影響面廣大。公司計劃規模種植,破除田埂連接成片,但是一旦發生糾紛將來怎么復原成了一個困擾。鎮干部為此提出了一個辦法,為確保農民不受損失,可以由鎮里作擔保。經流轉后,經過“小田變大田”“差田變良田”改造,土地流轉價格由每畝320元提高到645元,村民不僅增加了流轉收入,還有了新的務工機會。而經過田塊拆零并整和高標準農田建設,800多塊田變成了43塊,有效耕作面積增加了350畝,占比近5%。
“小田變大田”后的機插秧現場。
2019年以來,整個馬鞍山市建成“小田變大田”12.44萬畝,田塊由9.57萬塊減少到2.93萬塊,有效耕種面積增加約3700畝,機械化率由77.7%提高到83.6%。全市冬閑田總面積約47萬畝,計劃今年通過“閑田變忙田”,復耕復種21.2萬畝。
通過這幾年的實踐,馬鞍山市持續提升管理水平和耕地質量,有的家庭農場的水稻畝均化肥用量減少約12%、增產約5%,每畝節本增效300多元。當地養蟹的收益在每年每畝3000元至8000元之間,最高可達1萬元。通過精細測算,馬鞍山確定了“1000元”的基準線,即畝均效益低于1000元的改種水稻,改種后經營主體反而能增效,目前已有6100畝土地退出了低效養殖。而一些養蟹有效益、但效益不高的大戶可將蟹田改為稻蝦連作、稻魚共生,這樣不僅能再種一季稻,還可以“一地兩收”“一地三收”。
這種思路值得學習,通過將土地集中一定意義上可實現增收增效。筆者曾經到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考察,當地農民土地入股后,合作社統一將土地劃分成40畝一塊的稻蝦共作田。中國古代有一種土地制度叫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于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而到春秋時期,由于鐵制農具的出現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才逐漸瓦解。西周時期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上交一定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道路、水渠、田埂等功能,除了便于耕作外,還可以起到分清土地歸屬的作用。
歷史上,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就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的灌溉渠道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這實際上就是取消不必要的道路,把耕種面積盡可能擴大。現在馬鞍山的“農田四變”,其深層邏輯類似于商鞅變法的“開阡陌”。
據馬鞍山當地的農業專家說,馬鞍山地形多樣,不宜盲目追求面積,集中連片100畝就可算作大田;水平面落差80公分以上的,不適合進行“小田變大田”,因為不僅得不償失,還可能破壞耕作層。馬鞍山的冬閑田分丘陵崗地和低洼圩田,經過成本收益測算,對平原地區的冬閑田,可以盡快復耕;對丘陵地區的冬閑地,應根據立地條件發展糧食、蔬菜瓜果、優質牧草等生產;對不適宜耕種的,可以按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用于設施農業用地等。
山上有水果、樹林,山下有水稻、魚塘,一派美麗鄉村的景色。馬鞍山的“農田四變”改革為“三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思路,通過集中土地規模,提升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畝均收益,對農業資源利用、農民增收、農村發展而言都意義重大。
根據安徽這個事,我建議全國改為一個新的提法:“藏糧于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