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中國人口增長48萬,毫無疑問,2022年是負增長。
果然如此,2022年負增長85萬。掉換了一下位子,還多了一萬。自1962年以來第一次。
因此,大家就在想辦法怎么增加本地的人口。
濟南市戶籍按照生育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發放600元育兒補貼。
對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人員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生育婦女每月加發200元育兒生活補貼,直至孩子3周歲。
對按照普惠指導價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的備案托育服務機構,依據實際收托數,對保育費給予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
三項補貼,清清楚楚。
《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孩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2000元,三孩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5000元。按年發放800元育兒補助。嬰幼兒購買意外傷害險給予每人每年50元參保補貼。
1月11日,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公開征求《深圳市育兒補貼管理辦法》意見。
綜合考慮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嬰幼兒養育成本等因素,按照遞進式差異化的補貼思路,初步擬定深圳市育兒補貼標準:
生育第一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3000元,另外每年發放15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75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2500元。
生育第二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5000元,另外每年發放20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10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3667元。
生育第三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10000元,另外每年發放30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90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6333元。
上述補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止發。超過三個子女的,按照第三個子女計發。
育兒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各區財政年度預算,市、區財政各承擔50%,市級承擔部分通過次年體制結算返還。
像深圳這樣,對一孩就補貼的不多。
根據我的觀察,其實最大的負擔是2-3歲的托育負擔。今天看到一個資料,才知道這個問題為什么這么難解決。原來是不同部門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早在2019年4月17日就印發了《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
地方各級政府要將需要獨立占地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布局納入相關規劃,新建、擴建、改建一批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
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
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實際上效果并不理想。再加上三年疫情的騷擾,進展緩慢。
更重要的是《意見》沒有強調教育部門的作用,只強調“各級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要按照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
從實踐來看,3~6歲學前教育與0~3歲托育服務的主管部門分別歸屬于教育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呈現分隔狀態,導致在法律制定、實施、保障層面往往區分進行,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一體化立法一直處于空白狀態。
《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覆蓋0到6歲幼兒年齡段公共服務的開創性地方立法實踐。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既充分尊重兒童的生命周期發展規律,又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
圖說《上海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將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馬丹 攝
實現了以下兩大立法創新。
一是立法形式的創新,《條例》在我國率先實現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一體化立法保障。
從國際比較法的視角看,“從托育分離到托育融合”的托幼一體化正在成為公共托育服務的發展趨勢。日本的《綜合幼兒園法案》,就是倡導“托幼融合”模式的典范。
上海《條例》,率先破解從“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的瓶頸問題,實現了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的合并立法,創設性地形成了對嬰幼兒從出生到入學前的托育教育一體化法律保障,完善了未成年人教育全周期法制體系。
二是立法內容的創新,《條例》探索了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一體化發展的路徑和內容。
首先,提出構建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的一體化規劃、實施和保障,并明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定位,特別是確立了教育部門主管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工作。這一點意義重大。“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社區托育服務和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納入十五分鐘社區生活圈、鄉村社區生活圈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內容。”
其次,進一步明確以政府為主導、提供普惠性服務為主體的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原則。對于今后豐富學前教育法的國家立法內容,乃至引領助推出臺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法等類似專項立法具有借鑒意義。“區人民政府應當履行推進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發展的主體責任,合理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資源,促進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協調發展。”
最后,重點完善了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的設立、運營和監管制度,明確了相關主體的規范性要求和法律責任,實現從機構設立到事后監管的完整法治保障。
規定很清楚:“本市實行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一體規劃、一體實施、一體保障,建立健全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
本市普及學前教育,以政府舉辦的公辦幼兒園為主,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民辦幼兒園,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構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本市發展托育服務,以家庭照護為基礎,通過開設幼兒園托班,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托育機構,設置社區托育點,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園區、商務樓宇等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構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務體系。”
看來各級領導都要關注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