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孝感監管分局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孝金監罰決字〔2024〕1號
被處罰當事人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孝南支公司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因管理不善導致保險許可證遺失
行政處罰依據
《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
行政處罰決定
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孝南支公司予以警告并處罰款五千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孝感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孝感監管分局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孝金監罰決字〔2024〕2號
被處罰當事人
一、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
二、周峰(時任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總經理)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未按規定制作出示客戶告知書
行政處罰依據
《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第五十條、第九十五條
行政處罰決定
一、責令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改正,予以警告并處罰款五千元
二、對周峰警告并處罰款五千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孝感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荊州監管分局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荊金監罰決字〔2024〕1號
被處罰當事人
一、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
二、張軍(時任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農險勘察員)
三、邵敏(時任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農險主管)
四、單龍恒(時任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農險負責人)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農險理賠檔案不真實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政處罰決定
一、對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罰款10萬元
二、對張軍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三、對邵敏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四、對單龍恒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荊州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1月9日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