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寬論文、學歷要求
特殊人才可走“綠色通道”
推行職稱網上申報
網上審核、網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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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十堰市出臺關于進一步
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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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大局
暢通重點產業重點領域
人才申報渠道
服務十堰市“一主四優多支撐”產業發展需要,打通重點優勢產業人才申報職稱專業渠道,暢通地方特色專業申報評審渠道,積極探索設置具有十堰市經濟發展特色的職稱專業,使職稱申報評審更加切合十堰市重點產業發展需要。
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支持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組建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培養企業高新技術人才。
服務非公企業發展,暢通非公領域人才申報職稱渠道,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等限制,根據企業發展和人才實際需求,積極開展職稱評審個性化服務,助力企業發展。
突出創新
特殊人才可走“綠色通道”
突出技術創新、聚焦原創成果,創新職稱評價標準,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并舉。創新特殊人才申報渠道,采取“特殊人才特殊評審,急需人才專場評審,實用人才實地評審”服務措施,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并獲得省級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等,可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不受崗位結構比例和逐級晉升的限制,直接推薦申報高級職稱。對獲得市級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
創新職稱評審方式,在中小學教師系列和衛生系列全面推行職稱評審量化評分制度,把主責主業作為主要量化評分要素,合理設定量化指標和量化權重;豐富職稱評價形式,實行“水平能力測試+專家綜合評審”方式,結合行業、崗位特點,靈活采用專家評審、考試測評、考核認定、面試答辯、實踐操作、評課說課、表演展示等多種方式。
聚焦實績
放寬論文、學歷要求
聚焦工作能力和業績,注重市場認可、社會認同和對企業、對社會的實際貢獻。放寬論文、科研成果要求,推行論文代表作制度和代表性成果制度,淡化論文、課題、成果數量要求,對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課題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不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
對教師主要突出教育教學能力和業績,把教書育人作為主要評價內容;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主要突出臨床實踐能力評價,設計與臨床實踐密切相關的評價指標,臨床病案、手術視頻、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等成果形式均可替代論文要求。
減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適當放寬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性要求,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職稱;不將獲獎情況、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
優化服務
提升職稱科學化水平
十堰市職稱部門將制訂出臺《十堰市職稱評委會監管辦法》和《十堰市職稱評委會工作規程》,規范評委會設置及專家庫建設,推進職稱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提升職稱服務水平、優化職稱評審工作流程,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推行職稱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評審,網上生成電子職稱證書和網上證書查詢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