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長江云頭條記者從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為加快推進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定經濟增長、優化經濟結構的關鍵作用,省人民政府結合我省實際,印發了《進一步加快重大項目建設擴大有效投資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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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舉措
(一)加強前期工作激勵。年中、年底對各市州投資及重大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督查評估,省政府安排1億元財政性資金,對新開工項目推進實、省重點項目進度快、投資運行好的市州實行以獎代補,獎勵資金專項用于重大項目前期工作。
(二)加快投資項目審批。對列入“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項目,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
優化政府投資項目財政投資評審程序,隨到隨評,限時辦結,不作為項目招投標和開工前置要件。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擴大專項債券資金支持領域,在原有基礎上新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公共租賃住房等投向。
優先支持鐵路、收費公路、干線機場、內河航電樞紐和港口、城市停車場、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城鄉電網、水利、城鎮污水垃圾處理、供水等領域項目。
(四)加大投資項目融資支持。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中,增加省重大項目融資對接服務功能,對省重大項目明確牽頭銀行,做好融資服務。
對在境內外主要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省財政給予最高400萬元獎勵資金。
(五)加強重大項目用地保障。統籌“三區三線”劃定,已經明確選址的省級“十四五”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無法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省級統籌調整紅線范圍。
(六)優化投資項目用能服務。創新發展新能源直供電、隔墻售電等模式。
(七)加快推動節能降碳。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在我省擴面增量。
創新開展森林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碳林貸”、可再生能源補貼確權貸款、新能源汽車積分收益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八)簡化投資項目環評管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未作規定的項目,免予環評管理。
實行環評并聯申報審批管理,對項目涉及占用各類法定保護區、湖泊、岸線等的,主管部門的意見可不作為環評審批前置條件,生態環境部門在環評批復中明確相關要求,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九)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保障。省重點項目建設所需污染物總量指標可從“十四五”擬替代關停的現有企業、設施或治理項目形成的污染物削減量中預支。
(十)加大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力度。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經省財政評定后對使用方按設備購置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研制方給予保險費用補助。
對符合產業政策、建設期(最長不超過兩年)內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省財政按照生產性設備投資的8%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
(十一)積極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在武漢、襄陽、宜昌、十堰、鄂州、荊州等城市開展試點,鼓勵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
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對開發建設、購買、裝修改造、運營管理、交易結算等提供金融服務,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進一步加快重大項目建設擴大有效投資的若干意見》將重點圍繞交通物流、水利、流域綜合治理、數字經濟、城市基礎設施、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公共衛生、能源等8個方面,明確發展思路、建設目標、重點項目及責任部門,清單化推進落實,發揮關鍵性、節點性重大項目的示范效應,帶動全省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長江云頭條記者 冉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