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草案)》(下稱“草案”)說明。草案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一間臥室或者起居室(廳)為最小出租單位,且居住人的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5平方米。此外,承租人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可按規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相比2005年頒布實施的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此次草案最大的變化在于明確了出租人的義務。其中,最小出租單位和人均最小使用面積的規定,實則是廣州市擬推進‘n+1’租賃模式合法化的信號。若草案最終頒布實施,對廣州本地租賃市場以及300萬租客而言,將是重要利好消息。”
新草案五大變化: “n+1”合法化將惠及近300萬租客
現行的《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自2005年起實施,無法應對目前房屋租賃市場出現需求不斷上升、新的租賃形式不斷涌現等情況,且房屋租賃備案率低,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
據記者了解,本次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聽取的“草案”,主要有五大變化:加強信息管理,建立多渠道備案模式,虛假備案將被罰款;明確租賃形式,規定最小出租單位和最低人均使用面積;明確出租人義務,打擊不良商家;體現“租購同權”,保障承租人公共服務權益;降低租房壓力,提升公積金租房額度。
其中,“明確租賃形式,規定最小出租單位和最低人均使用面積”的條款,被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是廣州推進“n+1”合法化的重大舉措,該規定將對廣州近300萬租住人口,以及品牌長租公寓企業產生重要影響。
數據顯示,2017年廣州市常住人口為1449.84萬人,租房人口為292萬人左右,租住比為20%,低于上海(32%)、北京(28%)以及深圳(24%),位于超一線城市末位。不僅如此,在租賃結構上,廣州分散式、集中式公寓品牌(長租公寓)占比不足3%,發展前景廣闊。
作為超一線城市,廣州大量外來人口及本地城市青年對品牌長租公寓的租住需求,一直沒有得到充分滿足,導致隱形市場活躍,出現私下租賃交易頻繁、房屋租賃備案率低等問題,市場的健康發展已然受阻。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雖然還在審議階段,但新草案經過有關部門的多輪調研,一旦頒布實施,將有利于增加供給、穩定租房價格、規范租住環境,對廣州市的長租公寓市場發展將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兩月連下兩城:從準一線到超一線城市推進“n+1”合法化
2018年最后一周,廣州進入“n+1”合法化行列,成為繼上海之后,又一推進“n+1”合法化的超一線城市。
實際上,2015年1月上海實施“n+1”合法化以來,我國“n+1”合法化進程不斷加快。2016年,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表示,為滿足青年人、新市民的租房需求,允許將現有住房按要求改造后按間出租,并將制定單間人數上限等統一標準。
受到帶動,2017年8月南京、杭州相繼出臺政策落地“n+1”合法化;同年11月,武漢也推進“n+1”的落地;2018年年初,成都發布《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的意見》及文件解讀文本,出租房隔斷間將被允許;2018年11月,蘇州發布草案,初探“n+1”合法化。
從準一線城市的蘇州,到超一線城市的廣州,“n+1”合法化在兩個月的時間內迅速發展,間隔時間之短、示范效應之廣,引發了行業的廣泛關注。
業內人士表示,上海等全國重點城市經過多年發展,已經具備成熟、可供參考借鑒的“n+1”管理經驗,讓不少其他城市的政府部門看到了“n+1”合法化對于提升城市活力、人才粘性等方面的價值。不僅如此,“n+1”合法化也有利于加強政府管理,降低隱形市場、私人租賃等情況帶來的風險。
隨著租房需求的日益旺盛,對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草案)》的落地將加速廣州市租房租賃市場的改革。同時,廣州此舉也將對華南乃至更多地區產生示范效應。業內人士預計,2019年將有更多城市探索“n+1”合法化,引導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