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網消息:這幾天,浙江溫州樂清一個11歲男孩失聯的消息牽動了很多人的心,很多熱心人還在朋友圈等平臺轉載了這則尋人的消息,尋人啟示上寫著,男孩11歲,于11月30號晚上6點在虹橋鎮虹橋中學沙河路周邊走失,截至消息發布時男孩已經失聯超84小時。在這則尋人啟示上引人矚目的還是“50萬重金尋人”幾個字,高昂的酬金也使得這一事件的關注度持續走高。
就在男孩失聯了整整5天之后,也就是今天(5日)凌晨,溫州樂清公安通報,連日來警方投入大量警力,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紛紛出力,終于找到了失聯的男孩。孩子找到了,但這一事件卻并未結束,在警方的通報里,還有這樣一個信息引發廣泛關注:經初步查明,此“失聯”事件是該男孩的某家屬故意制造的虛假警情。
今天下午15點左右,樂清警方再次發布通報,經公安機關查明,男孩母親陳某因與在外經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其丈夫對其及其兒子是否關心、重視,蓄意策劃制造了該起虛假警情。目前,陳某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男孩“失聯”多日的消息令人揪心,事件的反轉更讓人始料未及。事發當天到底發生了什么?孩子的母親將孩子藏在了何處?又是如何策劃的虛假警情?
據浙江臺記者王婕琳介紹:根據警方調查,在孩子家長報警稱孩子失聯的當天(11月30號),孩子由母親安排藏到事先準備好的四輪電瓶車里,并被告知不要出來。直到晚上19點13分左右,母親虛假報警求助警方,并通過朋友圈發布求助信息。昨天下午,焦急的孩子父親為了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尋子的酬金從一開始的20萬直接提到了50萬。就在警方大力調查,網友們熱心轉發的時候,孩子的母親將孩子轉移到了一間民房中,直至被警方找到。目前,孩子正在親戚家休息,情緒比較穩定。孩子的母親當時已經被帶到派出所調查,另外,孩子的父親今天上午也曾到派出所配合調查。
【法律專家】制造虛假警情 觸犯刑法
我們慶幸孩子并非真的失聯,同時,在這樣的事件里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思考。孩子的母親在把孩子藏匿后,于11月30日晚上19點13分到虹橋派出所虛假報警求助,而警方在接警后,調集了大量的警力開展查找工作,孩子母親陳某還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媒體發布求助信息,社會各界及廣大群眾也積極參與轉發信息與尋找當中,而這一切,都只是因為陳某的一個虛假消息。警方還稱,在各方查找期間,陳某仍然繼續假裝配合搜尋,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就此,我們也采訪了法律專家岳屾山,來聽聽專家的解讀。
法律專家岳屾山稱,像這樣編造虛假警情的行為,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這屬于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是處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現在像這樣的現象比較多,如何避免,一是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識,二是相關部門一定要對這樣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只有這樣做,一是能夠讓大家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犯罪行為,二是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帶來相應的后果,三是類似的行為一定會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以后可以通過立法或者通過規定的形式,不但讓這樣做的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或者刑事責任,在民事方面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說事件造成的支出成本,這個費用應該由編造信息的人來承擔,這樣才能讓制造虛假信息的人在行政、刑事、民事三方面都付出應有的代價。
【評論】制造假警情消耗了什么?
近年來,微信尋人、各種眾籌捐款的信息層出不窮,不少人還參與過轉發,盡管初衷是善意,但同時也出現了很多消費公眾愛心的假信息,那么面對這種假信息應該怎么辦?如何約束?來聽聽央視評論員洪琳的解讀。
洪琳表示,這次的事件可以說虛假警情浪費了公共資源,那么也是透支了社會信用。在過去的幾天里,相信很多人都參與到了這次的愛心救援中,盡管最后孩子沒有事,我們放了心,但是對于陳某的做法,我們也感到非常的憤怒。因為陳某消費了人們的愛心,而愛心在當今的社會也是一種珍惜品,這樣的做法觸碰了社會的底線。愛心是橋,但它也有不能承受之重,不能承受之重就是指愛心不能被利用,不能被消費。相信很多人都會思考:下次碰到這樣的事情,我會怎么做?而類似陳某的這種行為是否能夠避免,有幾個方面需要注意:一、公共平臺的自律,雖然這次的事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但是總會有漏洞,平臺需要仔細甄別;二、公眾需保持理性。而當我們每個人都不敢獻出愛心的時候,每個人都會生存在“孤島”上,而這將是最悲哀的時刻。
[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