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超限超載猛于虎,毀路斷橋百姓苦。治理超限超載,簡稱治超,一個沉重糾結的問題,湖北省每年因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給公路橋梁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害損失達上十億元,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已成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城的“頭號殺手”。所以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特意出品了漫畫《治超總動員》,是希望倡導和呼吁廣大貨運從業人員、公路交通執法人員能夠直觀的理解了解公路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共同創造一個完好、安全、暢通、舒適、和諧的公路通行環境!小編會每天精選部分內容分享給大家。
注:《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擅自挖掘公路;(二)損壞、涂改、擅自移動公路附屬設施;(三)將公路作為檢驗車輛制動性能的試車場地;(四)擺攤設點、打場曬糧、堆放物品、違規停車、設置障礙、傾倒垃圾、焚燒物品、破壞綠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業、挖溝引水、種植作物、放養牲畜;(五)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六)未經批準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或者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七)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施工作業;(八)利用公路橋梁(含橋下空間)、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設施以及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九)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物;(十)其他破壞、損壞公路路產和影響公路暢通的行為。
第十四條:新建村鎮、開發區、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邊界外緣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標準,并盡可能在公路一側建設:(一)國道、省道不少于50米;(二)縣道、鄉道不少于20米。(通訊員 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