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以下簡稱“國務院食安辦”)正式命名29個城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武漢市繼2017年后再次獲得這一“殊榮”。
“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城市文明程度、人文關懷和經濟實力的重要標志,是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榮譽。
2014年,作為創(chuàng)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首批試點城市,武漢市秉承“以人為本,創(chuàng)建為民”的理念開展創(chuàng)建工作;2017年,武漢市首次被評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功進入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一方陣”。
2021年以來,國務院食安辦通過資料審查、明察暗訪、集中答辯、滿意度測評等方式,組織對第一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武漢市蟬聯“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再創(chuàng)佳績。
評選“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社會認可、群眾滿意是“硬標準”。 近年來,武漢市上下齊心協(xié)力,堅決落實國家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jiān)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牢牢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據悉,武漢市連續(xù)3年在湖北省食品安全綜合考核評議中列為優(yōu)秀第一檔次。
近5年來,武漢市著力完善食品安全全鏈條監(jiān)管機制,全面推進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現代化;齊抓共管食品安全建設,從方方面面護航食品安全;通過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守、查、保”等專項整治,武漢食品市場秩序進一步穩(wěn)定,市民吃得更加安心、更加放心。(來源:中國食品安全報記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