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2021年度年報申報截止時間還剩40多天,5月18日,記者獲悉,為維護武漢市洪山區市場主體良好信用,避免逾期年報造成信用受損,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洪山區市場監管局”)在推進市場主體年報工作中,突出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和廣度,針對還未年報的市場主體采取短信提醒、發放年報宣傳冊、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等多形式多渠道向轄區市場主體廣泛宣傳年報公示報送時限、公示內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以及不按規定履行年報公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在主干道商圈加強年報工作宣傳
據了解,今年的年報申報方式除了可以窗口申報、互聯網申報外,還可以手機掌上報。洪山區市場監管局積極指導市場主體依托湖北市場監督融平臺“市場主體年報--掌上報”微信小程序在手機上完成年報工作,避免市場主體多跑路。
近日,洪山區市場監管局還組織各市場監管所設立年報集中申報點,多樣化、便利化的年報服務舉措得到廣大市場主體的一致好評。針對地處偏遠、年齡偏大、電腦操作不熟練的辦事群眾以及年報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洪山區市場監管局采取上門指導、“一對一”服務的方式,幫助市場主體按期順利完成年報公示,避免市場主體信用受損。
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年報公示
洪山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第654號令)的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從而導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短信提醒
今年3月1日實施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明確“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避免不法分子以年報公示為由實施詐騙行為,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宣傳告知:年報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以市場監管部門名義要求提供個人銀行卡號、銀行卡密碼的行為均為詐騙;對含有非法鏈接的年報提示短信,堅決不要點擊,特別提醒廣大市場主體不要受騙。(記者胡毅、通訊員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