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遠安縣一名30歲男子張某,為籌備過年物資,凌晨竟盜竊路邊門店里的手機和現金。11月30日,宜昌市遠安縣警方對張某執行逮捕。
11月4日上午,宜昌市遠安縣茅坪場鎮集鎮的某手機店主準備開門營業時,發現店門被撬。經清點,店主發現店內被盜14部手機和1000余元現金,損失財物價值共計2萬余元。
民警帶嫌疑人指認現場
接警后,宜昌市遠安縣公安局茅坪場派出所立即展開偵破工作。辦案民警通過視頻偵查發現,嫌疑人作案時戴有頭套和手套進行偽裝,蓄意逃避司法機關打擊處理。圍繞作案現場,辦案民警進行深入走訪和調查,經一路追蹤,11月16日,終于在宜昌城區將外逃的張某抓獲歸案。
經張某交代,11月3日,張某購買了頭套、罩衣、鐵錘等作案物品,并于當天下午乘車來到茅坪場集鎮進行盜竊踩點;11月4日凌晨,張某撬開一家路邊手機營業店,盜取了店內14部手機和1000余元現金。
在逃跑途中,張某扔掉作案工具和偽裝衣物,徒步3公里后,攔下一輛出租車逃離現場。之后,張某通過二手商品交易平臺將14部手機廉價出售。
辦案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張某獨自一人生活,長期無正當職業、居無定所,常往返于宜昌城區和遠安兩地。2020年,張某曾用同樣手段在宜昌城區盜竊7部手機,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并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沒想到,取保候審階段,張某還不思悔改,反而“重操舊業”。
當辦案民警問及張某為何要盜竊別人財物時,張某交代就是為了籌集年貨。辦案民警提醒,年關將至,希望各位居民做好防盜防范,以免不法分子乘機盜竊。(通訊員李開明、姚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