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某打了人,這個事情不能就這么算了。"12月11日,在黃石市陽新縣韋源口鎮(zhèn)派出所,工作人員正在對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陽新縣檢察院檢察官向春林、陳玲化身"調解員",受邀協(xié)助當?shù)毓ぷ魅藛T,對該起案件調解爭議事項現(xiàn)場釋法說理。
檢察官現(xiàn)場釋法說理
事情還要從今年3月14日說起,程某與同村的費某因土地糾紛發(fā)生口角,隨后沖突升級,兩人動手打架。在打架過程中,程某使用鐵鍬毆打費某背部,致使費某受傷,經(jīng)司法鑒定為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
"這個事情是我沖動了,我想對費某補償,可是我聯(lián)系不上家人怎么辦?"案件移送至陽新縣檢察院后,檢察官細致審查案卷。在對程某依法開展訊問過程中,程某主動認罪認罰,多次向承辦檢察官表達悔意,并表示愿意對費某做出經(jīng)濟賠償。鑒于程某主觀惡性不大,認罪態(tài)度較好,在其提出訴求后,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向程某家人轉告,并由當?shù)嘏沙鏊?lián)系雙方家屬進行調解。
檢察官聽取雙方當事人調解訴求
"你們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同鄉(xiāng),我們今天來,既是為了給你們解答法律方面不清楚的地方,也是為了幫助你們化解這個矛盾。"在調解現(xiàn)場,兩位檢察官認真聽取雙方意見,并結合法律規(guī)定,對其中爭議事項進行細致解答。隨后,檢察官向春林以案件事實為依據(jù),通過"拉家常"的方式,從法理人情等方面,向雙方分析了達成和解的重要意義,并告誡雙方家屬,表達訴求必須以遵紀守法為前提,
經(jīng)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有效促進了雙方社會關系修復。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害人費某及家人也對程某表示了諒解。(記者胡毅、通訊員吳華臻、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