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日,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促進轄區電子商務企業復工復產、復商復市,武漢市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圍繞加強新型電子商務領域監管與服務工作,從暢通電商企業聯動機制入手,堅持鼓勵創新與規范健康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引導平臺高效自律治理。
發現商品名稱含有"野生"字樣的信息圖片
近期,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開展轄區網絡交易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信息監測中,發現一平臺售賣的"海燕魚"商品標題中含有"野生小魚干"字樣。經該局核查,"海燕魚"屬于海魚,非長江流域禁捕禁售魚類。考慮到目前正是全社會廣泛宣傳加強野生動物保護、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輿論氛圍,該局及時與平臺企業進行了聯系,告知其相關商品信息內容不妥,建議立即刪除。
在與江漢區市場監管局溝通后,該平臺企業迅速開展自查,發現相關商品系南京總部運營部門直接發布,隨即迅速向該企業總部進行匯報并轉達了江漢區市場監管局的意見。記者了解到,該平臺企業從發現相關問題到迅速更正相關商品信息,刪除"野生小魚干"等字樣內容僅用了不到兩小時。
平臺企業整改后商品信息圖片
同時,針對貫徹野生動物保護"一法一辦法""兩個決定"、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等導向問題,江漢區市場監管局通過建立的微信、QQ工作聯系群,推送總局《關于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公告》等規范要求,主動宣傳相關政策法規,提供指導咨詢服務。
此外,根據"禁漁"工作要求,該局還將市市場局網監處歸納的長江、漢江流域禁捕漁類關鍵河名單,制作成形式多樣、便于傳播的宣傳圖片,通過工作聯系群等渠道,廣泛宣傳,提高在網絡經營企業、一線執法監管人員、消費群眾的知曉率。
形式多樣的禁捕漁類宣傳圖片
形式多樣的禁捕漁類宣傳圖片
這一系列做法得到了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的充分肯定,展現了網絡交易監管中政企協同、多元共治機制下,創新監管機制與企業規范健康發展的結合、網監部門嚴格執法與網絡交易平臺在網絡信息處置上的治理優勢的結合,對促進網絡市場秩序規范高質高效起到示范作用。(記者胡毅、楊琴、通訊員孫靜、涂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