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8月10日了解到,為落實"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工作,近日,湖北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層層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強力推進長江禁捕工作,確保"禁捕"行動有條不紊、取得實效。
執法人員拆除含"魚"、"野"的廣告牌
據悉,鄂州市市場監管局迅速傳達并落實省、市禁捕工作要求,及時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長江禁捕的重要意義。同時,該局成立長江禁捕工作專班,黨組成員根據包片安排,下沉到各片區開展督導工作,對照要求,對轄區涉及加工、銷售、經營長江流域魚類的餐飲、商超、農貿市場等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執法人員對農貿市場進行排查
為強化宣傳,積極引導經營戶守法經營,鄂州市市場監管局在該市各農貿市場、大型餐飲、商超等重點區域采取張貼宣傳畫、懸掛橫幅、電子顯示屏滾動、群發短信等方式宣傳關于禁止江魚交易、食用的內容,督促各類經營者嚴格遵守,不參與收購、運輸、出售江魚活動,共懸掛橫幅32條、張貼宣傳畫32張、播放宣傳標語40條、群發短信4萬余條。同時,該局到水產品經營單位和餐飲單位進行入戶宣傳,禁止經營者購買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重點宣講"十年禁漁"政策的重要意義,增強各市場經營主體和消費群體保護長江生態的意識,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取得社會各界理解、支持與配合。
記者了解到,鄂州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監管,以水產制品生產企業、水產品加工小作坊為重點,加強生產、加工環節的日常監管和檢查力度,重點查看生產企業進貨渠道和宣傳包裝情況。同時,該局加強了市場銷售的監管,以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進銷貨來源、菜單、產品包裝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經營者加強索證索票管理,嚴把食材原料進貨關,不經營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該局對廣告也加強了監管力度,對屬于依法禁止出售、購買、利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一律禁止發布廣告;對門牌含有"江魚"" 野生"等字樣廣告語一律責令其撤除。
截至目前,鄂州市市場監管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414人次,檢查農貿市場 229個次,水產品經營戶97家,餐飲經營戶2483家,電商平臺37個,對該市相關企業店堂外或菜單標有 "江魚"、"野生"等相關內容的招牌字樣,已進行撤除,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中含"江魚"字樣12戶經營戶,已督促其按規定辦理注銷手續。(記者熊源、胡毅、通訊員何應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