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至16日,咸寧市為全力做好長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堅戰"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咸寧市市場監管局在溫泉城區、咸寧高新區、橫溝鎮開展為期三天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和野生動物集中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以咸寧市城區農貿市場、餐飲經營戶、超市、土特產店、酒店、郊區農莊等場所為重點,以涉及收購、加工、銷售、經營野生動物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從事銷售、加工禁捕流域水產品的服務項目(招牌),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野生動物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宣傳標語、招牌、字樣等廣告行為為清查目標。
門店招牌整改
行動期間,檢查人員對各類重點市場主體挨家逐戶拉網清查,現場簽訂《禁止非法涉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及野生動物交易和廣告行為》責任書;發現銷售野生動物和水產品及制品的商戶立即責令停止銷售、下架;發現涉嫌違法宣傳標語、招牌、字樣、菜單的商戶,能現場清除的現場立即清理,不能現場清理的,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拆除招牌中的違禁字樣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60余人,檢查咸寧城區各類市場主體107個,簽訂責任書101份,清查存在問題的市場主體51戶,發現問題76處,現場清理違法廣告69個,責令停止銷售1戶,責令立即下架2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4份,集中整治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拆除"江鯰"字樣
此外,該局還運用公眾號、云上咸寧、微訊等新媒體面向廣大市民發布《禁止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廣告行為倡議書》,號召市民履行公民義務,增強自覺抵制食用野生動物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意識;聯合咸寧市商標廣告協會,向該市廣告經營者發出禁止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和野生動物廣告倡議書,號召全市廣告市場主體加強行業自律,遵法守法,從源頭上杜絕此類廣告的產生。
咸寧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擴大整治范圍,強化督辦和暗訪,夯實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實。
該局再次向廣大市民朋友們倡議:不食用野生動物或其制品;不食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及其制品;不收購、加工、銷售、經營野生動物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產品;不設計、代理、制作、發布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水產制品及野生動物制品廣告;不從事銷售、加工禁捕流域水產品的服務項目(招牌)。(記者熊源、胡毅、通訊員黃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