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北京日報4月1日報道,雞精、酵母、醬油、老干媽……北京市執法人員在一處倉庫內,查獲了26種假冒名牌調味料,價值32萬余元,而該倉庫的實際管理人張某稱,這些調料他是對外銷售給食堂、工地等買家的。近日,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張某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豐臺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8年5月,張某在新發地市場送貨時,認識了一個賣調味品的男子。男子提供的貨物比正品要便宜很多,張某便意識到,該男子賣的是假貨。然而,張某在嘗試從男子手中進貨出售后,發現有利可圖,兩人便開始了合作。
張某供貨的客戶多為食堂、工地的采購,張某稱在銷售時已經告訴客戶這些是假貨,價格相比于真品較低。但事實上,張某從未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
張某稱,大半年間,其先后進貨的假冒商品約十余種,均存放在其租賃的一處倉庫內。而在2019年2月,執法人員從張某庫房現場查獲的假冒調味品多達26種,包括假冒太太樂雞精、假冒六必居干醬、假冒安琪干酵母、假冒老干媽油辣椒、假冒味達美醬油等"知名產品"。
據張某自己統計,他一共進貨了3000余箱各類調味品,進貨成本約10萬余元,假貨普遍比真貨便宜30元至百余元不等,其從中獲利約9萬元。而價格評估機構認定,本案中僅被執法人員查獲的在庫假冒調味品,就市值人民幣32萬余元。
北京市檢察機關以張某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將其起訴至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為獲取非法利益,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鑒于已起獲的商品尚未銷售,系犯罪未遂,綜合全案證據,法院一審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