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豬肉充正常肉賣 通山縣市監局處罰一商販
2020-02-19 19:39:11
來源:今日湖北

近日,咸寧市通山縣市場監管局西城市場監管所接到市民涂某投訴稱,他?2?月?11?日在月亮灣農貿市場購買的豬肉,煮了很長時間還是咬不爛,懷疑是母豬肉。
西城市場監管所接訴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并對被投訴人月亮灣農貿市場豬肉經營戶汪某進行了調查。
經查,2?月?11?日,汪某以?24?元?/?斤的價格從南林屠宰場的豬肉配送人員張某處購進了經過檢驗檢疫合格的母豬肉?163?斤,并于當日,以平均?33?元?/?斤的價格?(正常的豬肉價格)?銷售了?150?斤,收入?4950?元,獲利潤?1000?余元。經過執法人員的批評教育后,汪某自知理虧,承認是母豬肉,并向涂某退還了肉款。
執法人員介紹,汪某在沒有公示告知的前提下,以正常豬肉的價格——均價?33?元?/?斤向消費者銷售母豬肉的行為,涉嫌“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汪某立即向其他消費者退還全部肉款,并依法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經濟處罰。此案正在按相關程序辦理中。
通山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豬肉、蔬菜等群眾生活必需品的巡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中國食品安全報網記者胡毅、熊源、通訊員石義濤、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