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通山縣一藥店“哄抬口罩價格”被處以4倍罰款
2020-02-01 15:51:44
來源:今日湖北

“我在洪港一藥店購買了8個N95口罩,花了160元,一個口罩20元實在是太貴了,希望你們市場監管部門查查。”1月27日,咸寧市通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消費者投訴服務平臺接到通山縣洪港鎮市民王先生的投訴。該局接訴后立即將投訴件轉給所在轄區的洪港鎮市場監管所。
執法人員在藥店了解情況
洪港鎮市場監管所接訴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核查。經查,被投訴的藥店在1月23日以20元/個的價格向王先生銷售了8個N95口罩。該口罩為藥店以12元/個的價格從網上購進,總數20個,已銷售18個。
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的有關條款規定,該藥店以上銷售行為屬于“哄抬價格”的違法漲價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
執法人員當場責令整改,并依法對該藥店進行了處罰,沒收該藥店售出口罩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08元,罰款人民幣432元,共計罰沒人民幣540元。
檢查藥店其他藥品價格
通山縣市場監管局洪港市場監管所負責人表示,此案當事人的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是影響較為惡劣。在全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的形勢下,每個市場經營主體都應該做有良心的經營主體。(中國食品安全報網記者胡毅、熊源、通訊員成忠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