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網財經1月19日報道,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一天內接到兩張“罰單”。近日,上海藥監局發布“關于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他人生產的藥品案”及“關于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的中藥飲片案”。
公告顯示,2020年1月2日,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上海虹橋中藥飲片”)作為藥品生產企業從另外的藥品生產企業購入鮮石斛用于代煎中藥飲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沒收違法所得45360元。
當日,上海虹橋中藥飲片還因生產(包括配制)、銷售、使用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炮制規范的藥品、中藥飲片、醫療機構制劑,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68861.08元,沒收違法所得27531.58元。
對此,記者致電上海虹橋中藥飲片,其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將采訪內容反饋給相關負責人,隨后掛斷電話。
天眼查顯示,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成立于2003年,經營范圍包括中藥飲片挑選、加工、銷售等,其法定代表人唐德輝。該公司大股東為上海虹橋藥業有限公司(“上海虹橋藥業”),成立于1982年,注冊資本1.1億元。同時,唐德輝是上海虹橋藥業大股東,持股比例32.40%。隨后,記者又致電上海虹橋藥業,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記者梳理發現,之前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曾涉多起行政處罰事件。
天眼查顯示,2018年7月9日,上海虹橋中藥飲片因生產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的中藥飲片“山藥”,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其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8315.85元(無稅),涉案藥品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30526.88元;
2018年6月1日,上海虹橋中藥飲片因生產成份含量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中藥飲片“巴戟天”,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其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0798.97元(無稅),涉案藥品貨值金額為人民幣16016元;
2018年2月28日,上海虹橋中藥飲片因生產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的中藥飲片“前胡”,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其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3272.39(無稅),涉案藥品貨值金額為人民幣26802.23元。(記者 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