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今日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11月19日發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辦法顯示,對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和較大社會風險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最低獎勵金額不得低于30萬,最高不超過200萬。
據了解,違反市場監管領域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屬于本次辦法獎勵范圍。舉報人可以通過書面材料、12315平臺、電子郵件或其它形式,向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
在藥品監管領域,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變質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擅自添加防腐劑的藥品;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及其他偽造、變造非法買賣許可證等行為都屬于重大違法行為。
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舉報等級: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舉報事項經查證屬于特別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犯罪的,按罰沒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二級舉報等級: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按罰沒款金額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 三級舉報等級:提供被舉報方的基本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按罰沒款金額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
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100萬元。舉報涉及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違法行為,獎勵金額可以超過本辦法規定的上限,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因考慮全國各地財政的具體情況,獎勵標準由原來的8%-10%、5%-8%、3%-5%修改為5%、3%、1%。(記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