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5日了解到,為加強對勞動保障失信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武漢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暫行辦法》規定,11月12日,武漢市文明辦、市人社局聯合向社會發布2019年第三季度7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其中1起系無故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6起系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名單
其中,今年6月10日,武漢市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勞動者投訴,稱武漢木之閣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拖欠工資。經查,該單位拖欠134人工資共計158萬余元。 18日,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該單位逾期未支付,且實際負責人陸偉峰無法聯系。鑒于該案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2019年8月6日,新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值得提醒的是,拖欠工資經過人社部門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仍逾期未支付,哪怕事后支付工資并繳納罰款也會被公告公布。2019年4月22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陸續接到勞動者投訴,稱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觀湖路半島小學”項目拖欠工資。經查,該單位拖欠16人工資共計13萬余元。7月11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依法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該單位逾期未支付。8月5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同月16日、22日該單位分兩批將工資全部支付到位,并于23日繳納了罰款。
依據《武漢市失信主體信用修復辦法(試行)》(武信用辦〔2018〕3號)第八條,惡意欠薪系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對失信主體不予信用修復。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處理決定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自變更或者撤銷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負責查處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公布內容予以更正,并通報相關部門。(記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