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段“小區內一對男女毆打老人”的視頻在網上流傳,網友稱事發內蒙古赤峰市林西縣興安花園小區內,打人者是被打老人的兒子和兒媳。林西縣委宣傳部回應,打人的夫妻分別就職于林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醫療保險管理局,目前已經被停職,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9月3日 《京華時報》)
眾所周知,孝道是我們的傳統美德。父母把孩子撫養成人,經歷了無限的坎坷,感恩父母是每一個人都應有的道德自覺。然而,讓我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這個崇尚尊老敬老的社會,竟然出現了毆打母親的丑惡現象。更不可思議的是,毆打年邁母親的竟然是公務員夫妻!
公務員夫妻毆打父母,輿論嘩然,叱責聲不絕于耳。可是,僅靠輿論會讓這對夫妻屈服嗎?恐怕未必,如果他們顧及臉面,怎么能對自己年邁的母親下手?怎么連續掌摑老人的臉?雖然我們外人不知道他們的家庭恩怨有多么深,但毆打老人都是不對的。無德之人必須受到懲罰,更何況,他們還是代表了政府形象的公務員,被公眾賦予了更高的道德期許,不能引領孝道也就罷了,還毆打母親,是可忍孰不可忍?
令人欣慰的是,單位聞訊后將其停職,地紀委已介入調查。如果從家暴的角度分析,這對毆打母親的公務員夫妻或將處罰了法律,可是,他們最終會受到何種處罰,還是個未知數。公務員是社會管理者,應當是社會的表率,公共道德的基石,在倡導道德上理應走在前列。毆打老人的事實清楚,單位對其停職,這還算不上處罰,而是暫時停止其履行的職務,接受調查或者審查。那么,這是否單位在試探公眾的反映?如果大家不關注,處罰或將不了了之。
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也應是尊老愛幼的先鋒。早在2014年,陜西省就已經做出了這樣的規定:政府公職人員如果不履行贍養義務、撫養義務,虐待老年人或者實施家庭暴力,情節嚴重者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竊以為,全國各省也應出臺如此嚴肅處罰的措施。公務員隊伍中出現了對父母家暴的敗類,政府若不清理門戶,則惡劣影響難以消除。所以,這對公務員夫妻掌摑母親,就應以開除公職來懲戒,以儆效尤。(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