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出臺新政策 六大類樓盤基礎信息與收費須明示
2016-09-14 21:58:40
來源:荊楚網

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需在商品銷售總價外由業主另行支付的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及費用,必須明確標示。日前湖北省物價局發布第十五號公告,即日起至本月25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新版《湖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和建議。
據湖北省物價局工業品與服務價格處處長孫楚斌介紹,相較于老版的《湖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此次擬推出的新版實施細則做出了一些調整,首先開發商賣房時須明示的樓盤基礎信息與收費內容,擬從原有的五大類增加至六大類,開發企業自有產權停車位(庫)銷售價格、租金標準、租賃年限等信息,此次擬納入明示范圍。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未納入主體工程同步設計范圍內,確需在商品銷售總價外由業主另行支付的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及費用必須進行明示。據孫楚斌介紹,此次做出的這些調整,主要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