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市停車費、物業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有了最新收費標準。6月7日,武漢市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動態調整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清單》),對收費項目名稱、標準等內容進行明確規定。
據悉,武漢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涵蓋交通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服務收費、其他特定服務收費三大類。其中,交通服務收費主要指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服務收費涉及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其他特定服務收費包括住房物業管理費、危險廢物處置費等。
以停車費為例,《清單》明確,在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中,道路停車劃分為兩類收費區域(二環內、二環外),收費標準為二環內首小時3元,首小時后4元/小時,全天25元封頂;二環外2元/小時,8元封頂。政府定價停車場則按照規模分類,室外泊位首小時3元,首小時后白天(早7時至晚7時)6元封頂,夜間8元/次;室內100個泊位以上的3元/小時,全天45元封頂,100個泊位以下的2元/小時,全天30元封頂。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在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及市政道路路內停車位,1小時內停車免費,超過1小時停車費減半收費。
針對住房物業管理費,《清單》規定,根據物業服務等級和是否有電梯等區別,物業費收費區間為0.7元/平方米—3.2元/平方米,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武漢市發改委介紹,《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因國家、省價格政策調整造成管理方式變化的,收費項目自動進入或退出目錄。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越權制定收費標準,違規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