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襄陽市紀委監委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深入開展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了一批履職不力、作風不實問題。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持續正風肅紀,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樊城區太平店鎮原黨委書記、樊城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彭邦軍履行屬地安全生產職責不力問題。
2022年11月14日,樊城區太平店鎮采光瓦廠發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彭邦軍作為太平店鎮黨委書記,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該廠安全生產狀況情況不明,在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百日雙掃”活動中未實現全覆蓋,未督促加強小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使該廠處于安全生產監管盲區。2023年6月29日,彭邦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并降為二級主任科員。
二、襄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國斌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工作不到位問題。
2019年11月,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襄州區連山泵站污水直排問題。張國斌作為整改落實具體負責人,未按要求及時制定專項整改方案,而后,雖經督辦制定了專項工作方案,但方案制定不夠科學,未進行專家評審;組織整改驗收工作走過場,未按要求邀請環保部門參與,違反驗收程序自行組織驗收;整改工作推進不力,降低銷號標準,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水質問題。2022年7月,國家暗訪組對連山溝水體取樣監測,結果顯示氨氮超標,將該問題在2022年警示片中再次披露,造成不良影響。2023年8月15日,張國斌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三、老河口市原土地管理局地籍科科長任天龍在政務服務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時任地籍科科長任天龍未盡審核填報職責,為村民李某同一套房屋分別于1995年、1997年,辦理了兩個不同產權人土地使用證,并引發民事糾紛,造成不良影響。2023年9月,任天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宜城市龍頭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李華銳在群眾信訪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21年12月,宜城市龍頭街道七里花園社區居民張某某向街道辦事處申請公開該社區八組土地征收清表工程招標信息資料。辦事處收到申請后,安排李華銳負責答復。李華銳在長達半年時間中未對張某某反映的合理訴求予以書面答復。2022年6月,張某某以龍頭街道辦事處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為由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龍頭街道辦事處被判決行政行為違法,造成不良影響。2023年6月5日,李華銳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五、保康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法制警長張中華不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問題。
2022年4月至8月,張中華在負責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醉駕問題線索比對核實和移送工作中不認真、不負責,導致16名酒醉駕黨員干部未及時移送,相關人員未及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2023年7月20日,張中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對自身職責認識不夠、定位不清、履職不力,有的是落實上級要求打折扣搞變通、懶政怠政,有的是對群眾利益和訴求忽視漠視,究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動搖,服務意識淡薄,履職本領不足,導致不敢擔當、不愿擔當、不能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