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震懾,持續釋放堅決查處破壞營商環境行為的強烈信號,進一步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現將近期全市查處的4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01
枝江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原副局長張叢榮利用職務之便截留稅款、騙取退稅款等問題。2016年至2022年,張叢榮在擔任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副局長(辦稅服務廳副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禮金共計3.5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以截留稅款、騙取退稅款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248萬余元,嚴重損害了納稅企業利益。2022年4月27日,張叢榮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10月21日,張叢榮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02
當陽市經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平福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導致部分化工企業專項補助資金滯撥的問題。2019年12月,時任當陽市經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平福在分管產業轉型升級工作期間,貫徹執行市委常委會、市長辦公會工作要求不力,未按要求組織4家化工企業申報關改搬轉補助資金,導致4家化工企業共計50.95萬元專項補助資金滯撥。2022年12月,鄭平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3
遠安縣科技經信局三級調研員胡永俊違規收取服務企業費用的問題。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胡永俊在擔任遠安縣磷礦資源可持續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期間,為處理部分機關費用和違規開支,經與縣磷礦辦主任王強等人共同商議,通過安排部分企業和商店老板虛開發票、違規收取兩家礦業企業費用、虛列值班加班工作餐補助等方式,設立“賬外賬”資金共計26.24萬元。2023年3月,胡永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涉案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04
夷陵區科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韓艷瓊利用職務便利,為管理服務對象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的問題。2018年至2021年,韓艷瓊在擔任夷陵區服務三峽旅游新區發展辦公室黨工委委員、副主任,夷陵區小溪塔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供項目信息、直接委托房屋征收業務、給拆遷業主方及業主評委打招呼等方式為某拆遷公司承攬項目提供幫助,并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趙某賄賂125.6萬元。同時,韓艷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韓艷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上述4起案例,有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與政企交往“親”“清”不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有的不正確履職,損害企業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有的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國家稅款,甚至納賄斂財,搞“權”“利”勾兌,破壞公平正義。這些問題的發生,反映出我市少數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對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紀法觀念淡薄,嚴重破壞了營商環境。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務必引以為鑒,樹牢規矩意識,增強紀法觀念,做優化營商環境的維護者、實踐者、引領者。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主動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管,扎實提升機關作風,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走深、走實。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緊盯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精準發力、靶向施治,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持續加大容錯糾錯、澄清正名、嚴查誣告陷害的工作力度,充分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和主動性,以正風肅紀的實際成效為推動全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