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企業健康發展,紅安檢察官依法從快從寬辦案
2019-11-21 15:57:02
來源:今日湖北

本網訊熊文勝通訊員:張俊 葉竹君
如何在依法懲處刑事犯罪和依法保障民營企業發展中取得平衡?提審了犯罪嫌疑人,聽取了被害人意見,走訪了企業......紅安縣檢察院決定,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楊某依法提出從寬量刑建議,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
被告人楊某系紅安縣一民營企業負責人,今年10月,被害人王某與被告人楊某因工程款糾紛發生沖突,楊某指使員工毆打被害人王某致其兩處輕傷二級。
紅安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楊某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但雙方均有過錯,且楊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相關損失,具有自首情節并真誠悔罪、認罪認罰,符合從輕處罰條件。考慮到楊某在該企業正常運轉中起決定性作用,從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角度,該院建議紅安縣人民法院對本案采用速裁程序,依法提出緩刑量刑建議,保障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紅安縣人民法院對上述建議予以采納,于2019年11月18日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據介紹,紅安檢察院始終把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作為服務大局的重要內容,貫徹落實新“鄂檢十條”,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對涉罪民營企業家符合從寬條件的依法從寬,恰當適用辦案方式方法,讓涉案企業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本案便是該院依法從快從寬辦案,減少企業訴累,兼顧懲治犯罪和服務企業發展,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