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下午,市紀委監察局召開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責任追究新聞發布會,公開通報6起典型案例。
6起典型案例分別是:京山縣人民政府在礦山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京山縣城管局在縣污水處理廠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沙洋縣十里鋪鎮委鎮政府在污水處理廠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鐘祥市城管局在沿山頭垃圾填埋場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東寶區子陵鋪鎮委鎮政府在八里干溝石灰窯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荊門高新區·掇刀區環保局在荊門市金亞石化有限公司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職盡責,導致整改進展緩慢。
針對上述情況,近期,市紀委會同市環保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了調查,并根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湖北省行政問責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京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蔣彬、京山縣城管局局長柯昌太、沙洋縣十里鋪鎮黨委書記楊先斌、鐘祥市城管局局長陳忠、東寶區子陵鋪鎮黨委書記曹軍、荊門高新區·掇刀區環保局副局長鄭摯等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通報要求,以上問題反映出相關單位對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不重視、不認真,大局意識淡薄,執行落實不力,缺乏責任擔當。全市各地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立行立改。要增強大局意識,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識和對待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正確處理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上算大賬、長遠賬、整體賬、綜合賬;要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不破“底線”、不踩“紅線”,嚴格履行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監管責任,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要加大落實力度,對上級作出的決策部署和改革發展任務,言必行、行必果,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決不允許選擇變通、討價還價;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履職過程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工作缺位、落實不力等問題,依紀依規嚴肅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