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到一年暑期臨近,在大城市打工的父母想必都有一樣的擔憂,老家的孩子該怎么辦?每年暑假都是各種意外高發期,而孩子通常只能交由家鄉的老人代為照看,平時早出晚歸上學放學的孩子突然變成24小時在家,如何才能保障他們的安全?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心系員工留守子女,為其提供強大的后勤保障,送出圖書、防暑降溫禮品等,由公司年輕人與留守兒童自愿結對,假期中定期電話回訪,陪伴孩子平安度過假期。
結合媒體報道過的各種未成年人意外傷害案件,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還希望對假期中的孩子和家長進行安全提示: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一:陌生交友提高警惕
某中學學生小勇在暑假期間迷上了一款網絡游戲,由此認識了不少社會青年。一天,一個游戲上的“朋友”給小勇打電話,說自己女朋友被人欺負了,找小勇過去一起幫忙給女朋友出氣。小勇當即趕到約定的地點,發現雙方各自糾集了幾十個人,不一會就扭打在一起。其間,小勇被人用刀扎傷。小勇將對方起訴到法院。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小勇才知道這起斗毆只是因瑣事引發。最終,毆打并扎傷小勇的少年被判承擔賠償責任。小勇也參與了打架,故其應對自己受傷的后果承擔一定責任。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二:不明水系不能嬉戲
小華和小成是某中學的同班同學,暑假期間,小華約小成到某市某未開發湖泊附近游玩,在沒有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兩人不顧周圍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下水游泳,不幸溺亡。雙方父母悲憤之下將當地政府訴至法院。
本案中兩名中學生溺水事件的發生,暴露出了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對孩子在日常的安全教育、行為監護管理方面,沒有充分履行法定監護義務,這是導致本案的主要原因。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首先應對自己主要承擔的法定監護義務疏于履行狀況有客觀合理的認知,不應過分強調外部或他人原因。
另外,在具有安全隱患的經營開放性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應采取諸如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設專人負責安全看管等措施。但在野外、非經營開放區、非公共場所,個人安全主要靠自身維護,這也應是公認的自然常理。
最終,法院充分考慮和照顧對死亡兒童親屬的撫慰,判決河湖開發者適當承擔對溺水死亡兒童的民事賠償責任。
畢業生溺亡事件頻發
2016年6月10日下午2時左右,廣東省揭陽市空港經濟區地都鎮南隴水庫發生一宗意外溺水事件,致3男1女死亡。死者為新華中學原高三畢業生謝某等。當天上午,謝某等十多名同學相約到砲臺風門古徑游玩,下午2時左右發生意外,經現場120醫生搶救無效,確認死亡。
2015年6月13日下午2點左右,四名剛參加完高考的學生結伴到密云水庫半城子鎮水域邊游玩,其中一名19歲男生在戲水時不幸溺水身亡。接到報警后,密云消防支隊、太師屯中隊、溪翁莊水域救援隊和公安、120急救中心等多個部門工作人員迅速趕到事發地點救援,兩小時后將其打撈上岸。
2014年7月30日17時許,三名男孩在順義潮白河向陽閘南側游泳時溺水身亡,據家人介紹,三人均為初中畢業生,而第二天就能查詢到中考錄取結果。順義公安分局稱,接警后經現場工作確認,三名溺水男孩均為順義籍,分別為北小營鎮馬辛莊村的馮某和前禮務村的趙某和張某,年齡均為16歲。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三:暑期托管注意資質
小麗是某小學的學生,暑假期間小麗的父母工作都很忙。經人介紹,小麗媽媽讓孩子參加了王老師開辦的暑期托管班。一次戶外活動時,小麗被托管班的小朋友小勇推倒,導致腳踝骨折。小麗媽媽將小勇和王老師的托管班起訴到法院索賠。
此時小麗媽媽才知道,王老師辦的托管班并不是合法的教育機構,該托管班并未獲得相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小麗媽媽只能起訴小勇和王老師本人。
傷害發生時,小麗和小勇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小麗和小勇在公共場所追跑打鬧期間,小勇推搡小麗,是致其踝骨骨折的直接原因。兩名學生均未聽從老師的管理,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均有過錯。王老師作為托管班的負責人,未經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辦托管班,提供有償服務,違反行政管理規定,存在過錯,故本案確定王老師承擔大部分責任。
個人、家庭托管班不屬于民辦學校教育,教育部門無權進行取締,也無法對其進行管理。另外,因為大多數托管班辦在居民區里,也很難查處。我們提醒家長,托管班并不是簡單地照看孩子,一定要找管理嚴格、有相關資質的機構。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四:用電安全不容小覷
暑假期間,小路獨自在其就讀的小學院墻外玩耍時,被斷落在地上的電線電擊致死。失去幼子的小路父母將電力公司、該小學及小學所在村的村委會告至法院,要求他們共同為小路的死亡承擔責任。
本案中,小路觸電的線路電壓是非高壓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由該線路電力設施產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小路的觸電地點在其就讀的小學院墻的外側,該段線路屬于小學所在村村委會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產權應歸屬于小學所在村村委會。小學所在村村委會由于對該線路的管理維修不當,造成線路斷落,對小路觸電身亡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小路屬于未成年人,小路的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故對小路的死亡亦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五:游樂項目切勿松心
幼兒園放暑假,4歲的小何被送到了爺爺奶奶家。一天,爺爺奶奶帶著小何到游樂場玩耍。在玩其中一個項目時,小何右手拇指被擠傷,并進行手術治療。經司法鑒定小何遺有右手拇指活動輕度受限,鑒定為十級傷殘。小何的父母將游樂場告上法庭,要求游樂場賠償各項損失2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在本案中,游樂場應承擔小何合理損失的大部分責任以及后續治療的費用。如因該事故所致,游樂場仍有義務在應承擔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六:獨自在家回避生人
暑假期間,小學生小弓獨自在家寫作業,忽然有人敲門。小弓隔著門發現是個陌生人,對方自稱是來檢查天然氣管道的。小弓猶豫了一下,還是打開了門。結果,陌生人進屋后立刻拿出刀子,將小弓控制在臥室后,又放了另一名蒙面男子進來,兩人開始在小弓家翻箱倒柜,將其家中的貴重物品都翻了出來。萬幸的是壞人沒有傷害小弓,搶劫了財物后倉皇逃走。
未成年人獨自在家一定要保證自身安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給陌生人開門,更不能主動告訴陌生人自己是獨自在家。如遇到案件中的情況,不能夠慌亂,歹徒的目標很明確,是家中的財物,不要將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險當中。盡可能地記住歹徒的體貌特征,為今后案件偵破提供自己的力量。盡量不要采取可能激怒歹徒的方式,在沒有確切把握的情況下,先不要著急求助,防止被歹徒發現后傷害自己。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提示七:交通安全時刻謹記
小明是初三學生,特別喜歡摩托車。因為偷偷騎家里的摩托車,小明沒少挨訓。暑假期間的一天,趁爸爸上班后,小明又騎著家里的摩托車出門。正巧碰到鄰居要出去辦事,小明就帶著鄰居一道上路。在路上,,小明駕車駛入逆行道時與迎面開來的一輛面包車相撞,致小明和鄰居受傷,兩車損壞。當地交通大隊認定小明負事故的全責。經鑒定,鄰居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小明爸爸的摩托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小明沒有駕駛資格。鄰居將小明的父親起訴至法院,要求承擔各項費用。
小明父親作為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應當承擔監護不力造成的損害后果。現鄰居要求賠償相關費用,證據充分,理由正當,應予支持。法院據此判決小明父親賠償鄰居相關費用。
上海筑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竭力為員工提供強大的后勤和安全保障,你們是家庭的頂梁柱,孩子是社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