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鳴 時評作者
在兒童墜井事件時有發生后,各地顯然也該有引以為鑒、主動堵漏的自覺,別再讓這類悲劇打“機井監管”的臉了。
又見男童墜井,上次是在保定,這次是在濰坊。據新京報報道,4月17日16時許,山東濰坊一名5歲男童墜入當地一口百米深井,經近15小時救援后被救出,但在送醫緊急救治后,仍被宣告已無生命體征。
猶記得,2016年11月保定男童墜井事件發生后,各方力量展開了一場“中國少見的針對個人的大規模救援”:80臺挖掘機,營救了107個小時。雖然奇跡最終未出現,卻彰顯了生命的價值與人性的力量。而在這次事件中,事發地也上演了爭分奪秒的大營救,個中展現的“對生命負責”態度也令人動容。
但越是感動,越應盡力避免“機井吃人”式的悲劇。在保定那起事故發生后,新京報曾刊發題為《消除枯井監管真空,別再讓其吞噬孩子》的社論,呼吁地方政府別只是從地下空間管理角度看待枯井,而應把這些井眼視作公共安全的風險點,補上治理“短板”??蛇@次事件也表明,讓機井變成“吃人黑洞”的管理漏洞,在有些地方仍未完全補上。
雖然說,保定男童聰聰墜的是已廢棄的枯井,此次男童墜入的則是今年剛挖鑿的干井,可很多問題如出一轍:都是分布在城郊野外,井口都未裝井蓋也沒設置任何警示標志,墜入之后也都難以施救。這也讓人擔心:在全國范圍內,到底還有多少這樣向孩童張開“血盆大口”的危險機井?
或許在私人打井“存量問題”嚴重的情況下,“機井吃人”悲劇短時間內難徹底杜絕,也免不了有漏網之魚般的新井成為新“風險敞口”。即便如此,也要警惕因意識麻痹導致悲劇發生。
在兒童墜井事件時有發生后,各地顯然也該有引以為鑒、主動堵漏的自覺:比如,對大量散落在城鄉的井眼數量和位置進行普查,對排查出的“問題井”建檔立案,該填埋填埋,填埋前則在現場豎起明顯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并安排專人日常巡查——不管是枯井還是新井;比如,加強對井的開鑿、使用、廢棄的全過程監管,依法打擊未經審批擅自打井者,盡量別讓一個機井漏網;比如,分類治理,對于有產權方的“問題井”,督促產權方限期處理,對無主的,可撥出財政專款統一進行處理等。
如果說,隧道裂縫是對折達公路工程質量的“質檢”,那兒童墜井悲劇頻發,也不啻為對機井監管發出的警示。希望各地都能對可能存在的機井隱患進行清查,別再讓這類悲劇打“機井監管”的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