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水發生后,消防官兵去災區送水,竟然遭到毆打。近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隨意毆打正在抗洪救災一線的消防官兵,被曾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批準逮捕。
7月23日,為解決曾都區洛陽鎮受災居民安全飲水問題,消防大隊4名消防官兵受命駕駛制式消防車為災民送生活飲用水。下午2時許,消防官兵在洛陽鎮怡和路居委會辦公室對面馬路的送水點,給當地受災群眾提供安全飲水時,犯罪嫌疑人劉某駕駛一輛轎車路過。
在汽車能夠安全從消防車旁邊通過的情況下,劉某認為消防車堵住其歸家道路,無視消防官兵忙于給受災群眾供水緊急情形,對駕駛消防車輛的消防戰士進行辱罵、推搡,并對前來勸解、制止的消防官兵、群眾進行毆打、辱罵,情形惡劣,擾亂災區公共秩序,造成3名消防戰士遭受輕微傷。
案件發生后,曾都區檢察院對該案高度重視,要求辦案部門依法、高效、規范辦理此案。案件承辦人要嚴格遵守辦案規范流程,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對案件的社會危險性或逮捕必要性進行客觀評估后,以最短時間對犯罪嫌疑人劉某依法批捕。
據悉,自今年7月份以來,曾都區洛陽鎮、府河鎮等地受強降雨天氣出現不同程度受災,經濟損失重大。災情發生后,曾都區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曾都區委工作部署,迅速投入防汛抗洪救災主戰場,把抗洪救災工作當成磨礪黨性、檢驗合格黨員標準的試金石,視災區為考察“兩學一做”效果的主考場,立足檢察職能認真做好抗洪救災風險點防范,結合辦案配合有關部門積極維護災區社會秩序安全穩定,為受災群眾安置、生產生活自救、救災物資發放等災后重建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