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熊文勝 劉丹生 通訊員張福珍 張玉瓊)2018年10月,因新進兩名干警,蘄春縣檢察院干警張玉瓊從調研宣傳部門調整到案件管理辦公室,工作上有了新的開始。今年初,她又有了一個全新的身份——母親。四個多月產假結束后,如今她重返檢察職場。
與所有職場母親一樣,她一邊兼顧著家庭,悉心哺育孩子成長;一邊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勇敢面對工作中的挑戰。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位新手媽媽如何在全新的崗位履職盡責!
休完產假后回到案件管理辦公室上班,已經快半年了。雖時間不長,但由于之前從事宣傳工作,對案管工作或多或少了解一些,因此案管工作之于我并不陌生。然而通過宣傳工作對案管工作的了解畢竟有限,真正與案管工作的“親密接觸”,還得從正式成為案管辦的一員開始。
正式“回歸”后,張玉瓊在案管辦主要負責流程監控和電子卷宗工作,另外要熟悉案件受理和律師接待工作。隨著工作的開展,案管工作帶給我兩大最直觀的感受:一是“精細”,二是“規范”。
張玉瓊學習的第一項業務是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檢察機關辦案的第一道關口,我的主要職責是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移送的案卷材料、涉案物品進行審查。除了審查是否屬于本院管轄、法律文書和相關材料是否齊備規范、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該案是否已過追訴時效期限外,還要精細審查案卷目錄編寫是否完整、頁碼標注是否正確、復印件是否簽字蓋章等等。每次受案,我都小心翼翼,生怕出錯,符合受理條件的做好臺賬登記,即時錄入到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對有瑕疵的案件退回偵查機關補正,防止“帶病”收案。
與案件受理一樣,案管辦大部分工作是基礎性工作。雖是一些瑣碎的小事,但每一件小事都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做好做實,而司法規范恰恰就體現在這些細節上。
司法體制改革后,入額檢察官作為獨立的辦案主體,按照權力清單規定行使檢察決定權,一些事項無需審批即可自行決定。縱向監督制約削弱了,橫向監督必然要加強。流程監控的重要作用,就是對檢察官司法辦案進行有效監督,從而保障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從事流程監控工作這半年,張玉瓊感覺自己就像檢察官們的真人版鬧鐘,每天電話通知他們及時辦結當天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案件。但更多的時候,像只啄木鳥,盯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對業務部門在辦案件逐案審查、全程監控,挑出系統操作不規范、案卡填錄不規范、違反權力清單規定的瑕疵和問題,及時督促承辦檢察官予以整改。
監督別人,或多或少是件得罪人的事情,但是想到流程監控對于確保規范司法、提升案件質量、強化程序意識的積極意義時,什么顧慮都拋到九霄云外了。她要做的就是踏踏實實履行好流程監控職責,以線下的嚴格監督保障線上案件的規范運行。
與辦案部門相比,案管辦工作壓力稍微小一點。加班加點雖不是常態,但有時候任務來得急來得緊,加班也正常。最讓她印象深刻的是今年上半年的三次全員加班。一次是縣里對村“兩委”班子成員任職資格進行聯審“回頭看”。檢察院作為聯審部門之一,案管辦負責具體落實此項工作。他們嚴格按照審查標準和即送即審的要求,逐一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查詢核對了2679名送審對象有無涉嫌犯罪記錄。另外一次是四月份受理了一起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隨案移送的案卷達149冊,案管辦全員齊心協力,當天完成了案件的受理、錄入和涉案財務登記入庫工作。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他們加班加點,完成了該案的案卷掃描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收案環節占用辦案部門審查起訴時限。還有一次是本院內設機構改革期間,他們認真對近三年來本院刑事檢察部門辦理的案件數量及類型進行梳理分析,為院黨組合理進行業務分工提供了詳實依據;在辦案模式和人員分配變動后,又及時做好了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調整配置工作,保證改革后案件流轉高效順暢。
管理、監督、服務、參謀是案管中心的四大職能,案管辦就像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大管家”,也是業務工作的重要樞紐。開展案件受理、涉案財務管理、電子卷宗制作、律師接待、流程監控、案件信息公開、案件評查、統計分析等主要工作,目的是實現對司法辦案全面全程管理。它要求每一個案管人做事細致、嚴謹、規范,不僅要熟悉各業務部門的辦案流程和規則,還要有扎實的法律知識功底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內設機構改革后,原來負責案件評查工作的同事調到一線辦案,我接手了案件評查工作。這項工作對專業能力要求更高,而我深知自己還有不小差距。
有差距就要靠勤奮和努力來縮小差距。張玉瓊將時刻保持學習心態,苦練法律基本功,增強業務本領,爭取早日從案管“小白”成長為業務能手,淡定應對案管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同時,張玉瓊也將腳踏實地工作,努力在工作中成就自我,活出精彩,為年幼的孩子作出好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