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規范網絡訂餐:無實體店不得上網經營
2018-01-21 09:54:44
來源:楚天都市報

為切實加強網絡訂餐監督管理,規范網絡訂餐經營行為,保障公眾飲食安全。近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出臺了《湖北省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為網絡訂餐經營和監管制定具體標準。
《辦法》從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備餐送餐、監督管理等幾個方面明確了各方應盡的義務及監管工作職責、范圍。
要求網絡訂餐平臺在經營活動中必須落實資格審查和實名登記義務,嚴格準入機制,對無網絡食品經營許可、無實體門店,實際經營地址、經營項目與許可證載明不一致的,不得上網經營。
同時還對訂餐配送環節作出規定,要求配送條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條件,不具備冷鏈配送條件的,不得配送涼菜、生食海產品、冷加工糕點及預拌色拉等食品。
《辦法》突出了監管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及層級管理,明確要與通信、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門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對訂餐平臺出現違法行為拒不整改或發生嚴重后果的,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省通信管理部門依法停止訂餐平臺接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