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品生指著天花板上的“防水”鋼釘
昨天上午,73歲的宋品生又一次致電修防水的束師傅:“天氣預報說晚上要下雨,我們家能確保不漏嗎?”束師傅只能回答:“修過的位置應該不漏,沒修過的位置,誰也無法保證。”
2003年,宋品生購買了東西湖區戀湖家園2-1(西)6單元頂樓602室的房子,從2005年開始,老人發現屋頂漏水,11年過去了,漏水依然沒有解決。
昨天上午,武漢晚報記者來到宋品生家中看到,由于常年漏水,白色的墻壁和天花板上到處都是霉點,木質地板和門框大范圍腐朽,客廳和臥室都有20個釘子釘在天花板上,顯得非常刺眼。
“這是治房子漏水的最新療法。”宋品生自嘲地說,維修工人將結構特殊的釘子釘在天花板上,然后將防水材料通過釘子注射進天花板,完成防水材料的鋪設,減少工程對房屋裝修的破壞。
在老人印象中,房屋因漏水被大修過5次,小修小補更是家常便飯。“最近一次維修是本月9號,除了在天花板上釘釘子,還在天臺上打了一個洞,方便積水滴到1樓。
“這房子本來是給兒子的婚房,可是住了兩年漏水太嚴重,他們就搬走了。”老人說,自己重新全面鋪設防水層價格太高,小修小補又無濟于事。
“既然是交房兩年就出現問題,為何不在交房5年的質保期內向開發商反映?”“當時就找物業,物業也只能幫我們聯系維修師傅。”老人說,他對房屋質保期規定不太清楚。
記者找到小區物業,對方表示,小區業委會已經著手準備動用維修基金對房屋進行修繕,目前,正在走申請維修基金的相關程序。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認為,老人當年漏水不去保修,喪失了維權的機會:“市民在買房時就要計算好房子的質保期到期時間,房屋公共部分防水工程質保期一般5年,在此期間防水出現問題,一定要留好固定證據,找開發商免費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