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國慶臨近。昨日,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廉潔過雙節,杜絕節日腐敗。
通知指出,要嚴明紀律規矩。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全面學習踐行《準則》《條例》,堅決剎住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自覺遵循“十個嚴禁”,即: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等節禮;嚴禁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組織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人員;嚴禁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或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嚴禁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帶彩”娛樂;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通知要求,要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把嚴明中秋國慶期間有關紀律要求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標本兼治,疏堵結合,防止節日期間“四風”反彈。要加強對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發信號、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責,營造崇廉尚儉的節日氛圍。要重申法規政策,加強部署檢查,提出嚴格要求,處理典型問題,持續釋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斂的強烈信號。
通知強調,要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抓住中秋國慶這個重要時間節點,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始終保持動輒則咎、寸土不讓、越往后執紀越嚴的高壓態勢。中秋國慶期間,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將統一開展集中檢查活動。
湖北公布十條禁令嚴查中秋國慶頂風違紀行為
動向新聞訊(記者裴斌)9月12日,湖北省紀委向全省發出“中秋國慶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公布“十條禁令”,要求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杜絕“節日腐敗”,確保廉潔過節。
通知要求,黨員干部要堅決剎住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自覺遵循“十個嚴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等節禮;嚴禁收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嚴禁組織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人員;嚴禁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或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嚴禁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帶彩”娛樂;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通知指出,黨委(黨組)要把堅守年節假期、嚴明假期有關紀律,防止節日期間“四風”反彈。中秋國慶期間,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要統一開展“公車私用”、黨員干部出入私人會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和福利、公款旅游等“四項集中檢查”活動。對不抓不管,履責不力,導致職責范圍內違規違紀問題嚴重、頂風違紀行為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嚴肅實施問責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