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擬立新規:機場和景區商品加價不能超20%
2018-01-21 09:50:59
來源:鳳眼觀楚

今后,機場、景區所售商品不能賣“暴利價”了。湖北擬給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商品價格“立規矩”——相比就近區域同一時期的同一商品,最高加價不能超過20%。
眼下,《湖北省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在省物價局官網征求意見。根據該《意見稿》,在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大型展覽區、火車車廂等封閉區域內,經營者(管理者)應遵循與就近區域市場價格水平大體相當的原則,在不高于就近區域同一時期、同一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價格水平20%的幅度內,制定和調整區域內與消費者“吃住行”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經營者如違規且不整改,將被納入失信者名單。
根據《意見稿》,相對封閉區域所在地的市、縣城為就近區域。如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等原因,導致經營成本過高,要突破20%的幅度,需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在成本監審(或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幅度,并經省物價局審核同意后公布執行。
該《意見稿》還擬規定,在機場、景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經營者必須明碼標價,否則將被沒收違法所得,并將被罰款最高5000元。經營者不得強制、變相強制顧客接受交易價格或有償服務;不得有收取費用與提供商品或服務價格質價不符的行為;也不能在標價之外附加不合理費用或條件,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