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簽約暨揭牌儀式在洪湖法院舉行。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裴縝,荊州中院行政庭庭長張勇,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顧雄遠,洪湖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曾祥席及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儀式,共同簽訂“共建洪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司法保護基地框架協議”,并在洪湖八卦洲生態公園為該基地揭牌。

洪湖是中國第七大淡水湖,湖北省第一大湖,有“湖北之腎”的美稱, 2008年列入“國際重要濕地”,也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面積41412公頃,是眾多魚類和遷徙水禽的重要棲息地,保護區內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有野生植物472種21變種1變型種,有各類動物708種,其中國家一級保護動物5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17種,是濕地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重要區域。
揭牌儀式上,參會人員結合部門職能職責,分別介紹了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分享經驗做法,探討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就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更好推進濕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裴縝表示,要學思踐悟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守人民情懷、濕地情懷,以守護綠水青山、建設美麗洪湖為己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遠見和格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以此次簽約為契機,加強部門交流,建立共治共享、共建創新、共抓共保的聯動機制,做好工作經驗交流、《濕地保護法》宣傳、案件協辦、濕地生態修復,推動生態修復資金使用、全流域保護、府院聯動工作創新,共同保護好洪湖生態環境。
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專門保護濕地的法律,標志著我國濕地保護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的新階段。此次共建基地、共簽協議、共同揭牌,對維護長江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具有重要意義。